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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建设中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护研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以自然为基础的哲学理念,其中“格物”和“天人合一”等思想均与自然有关,可见,重视生态的理念古已有之。如今,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和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化水平逐渐提高,生态系统和资源保护是当下时代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以自然为基础的哲学理念,其中“格物”和“天人合一”等思想均与自然有关,可见,重视生态的理念古已有之。如今,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和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化水平逐渐提高,生态系统和资源保护是当下时代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地解决好生态系列问题,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可持续发展道路。而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其内涵和思想也逐渐得以丰富,即生态文明不局限于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还包括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孕育的灿烂文化和文明成果。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中,党带领全体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形成的可歌可泣的“红色精神”,已深深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和灵魂,留下了经典红色文化和众多宝贵的红色资源。在大力保护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的当下,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已成为重要举措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面临如何平衡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间关系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为推动我国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就要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护,探索绿色发展路径。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促进红色旅游资源健康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普遍规范,是维护社会稳定秩序的必要手段和保障。为有效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推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该领域基本的法律法规,为其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对当前红色旅游资源状况及已有法律的缺陷和不足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这是制定更加完备合理法律法规的前提和基础。要明确调研重点和目的,通过收集文献、报告和统计数据,深入了解红色旅游资源的发展现状,包括红色旅游资源的景点位置、设施建设情况、开放时间、固定时间内的游客数量、资源历史文化价值、社会功用价值等。同时,还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市民、游客对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和已有法律体系的满意度和意见,为正式制修订法律法规做足前期准备。其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红色旅游资源法律法规的制定,根据前期调研和意见征集,在明确实际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红色旅游资源聚集地,更应该制定完善有关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做到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护的全覆盖。再次,加强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是全体社会共同的责任,因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红色旅游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例如通过报纸、广告、短视频等形式扩大宣传面、提升知晓率;在中小学开展以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护为主题的讲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意识等,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最后,还要对红色旅游资源法律法规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要在未来的具体实践中接受实施效果的考验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样才可以保证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时效性。

加强监管执法,完善红色旅游资源管理机制

加强监管与执法、完善红色旅游资源管理机制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形成治理合力,共同推动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具体而言,第一,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及监管制度。在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红色旅游资源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就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开发和利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以保障红色旅游资源监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第二,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强化执法力度。红色旅游资源法律法规的落实,还需要专业执法人员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执法和监管部门成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着法律法规具体的实施效果,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对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效率。第三,加强各部门合作与协调。红色旅游资源管理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健全和完善红色旅游资源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协调制度,形成红色旅游资源管理和法治保护的合力。

运用数字技术,创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方式

现代技术的发展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生态文明建设中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可借助先进的数字技术探索其数字法治建设道路。

第一,实现红色文化资源法律体系数字化。不仅红色旅游资源管理部门要对有关红色文化的相关档案、文献等珍贵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起红色资源电子档案数据库,保护相关地区红色文化知识产权,地方司法部门还要将相关的法律、条例以及相关文书数字化,建立数字化的法律数据库和知识库,便于收录与查询。第二,利用数字媒体传播红色旅游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红色旅游资源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短视频、公众号等向公众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人们对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以及法律法规有更加深刻的了解。第三,通过数字化平台参与司法执法工作监督。红色文化资源作为全社会共同的文化财富,其法治建设过程也需要鼓励全民参与。比如,运用数字技术可以为公众打造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法治建设的线上监督平台,让公众能够对有关案件管理、诉讼程序、审判系统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及时提供反馈和建议。

在我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孕育产生了传承至今的红色文化与红色精神。在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研究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护已成为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重点。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促进其严格履行,能够为红色旅游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数字技术的运用也为当下红色文化传承与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提供了新视角、新路径。全面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善用法治方式,保用并重,让红色旅游资源“活起来”,是新时代下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精神血脉的重要保证。

本文为2021年度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A类)课题“广西红色旅游资源法治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XFZZ202102)。